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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售中小国企就应该一卖了之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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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经济学消息报》目前刊登中国工会国际委员会严闻广的文章说,
眼下,舆论对中小国有企业的出售还不断在批评"一卖了之",我却认
为应该坚持一卖了之。文章说,从竞争性的领域撤出国有资本,这是发
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,也是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资本重组的客观要
求;当然更是这些企业获得新生的需要。因此,出售国有企业是社会经
济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,无可非议。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的出售实
质上是非国有化,是扩大民有民营经济约有效抉择之一,也是社会经济
改革和所有制调整的方向和要求。出售本身就是一种不断行为。既然国
有企业已将资产有偿转让了,又是合理合法的转让,政府部门就没有必
要再去"管"了;这叫"一卖了之"。产权都转让了,你还想"管"人
家,还有谁再来购买国有企业?即使是"扶上马,送一程"也是没有必
要的。从政府的职能讲,对出售的国有企业,也应该持一卖了之的立场,
因为政府对一切企业都应该持中立态度,对任何企业都不能有亲疏血缘
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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